根据工作需要,罗定市公安局协助罗定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队员1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(一)招聘岗位:留置看护岗位;
(二)招聘人数:10人(男性)。
二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(中专)及以上学历的人员(专业不限)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(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),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3.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,中共党员、退伍军人、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;
4.具有高中(中专)及以上文化程度;
5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:身体健康、体型端正,双侧裸眼视力4.8或矫正视力5.0以上,无色盲、无纹身、无残疾、无传染性疾病、无癫痫、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,身高1.65米以上;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,必要时能接受封闭式管理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、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10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1.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留置看护工作的。
四、报名与考试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、时间
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
报名时间:2024年12月16日—12月23日(工作日)上午8∶30-11∶00,下午15∶00-17∶00。
报名地点:罗定市公安局政工室(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13号),联系电话:0766-3721999。
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现最高学历证书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士兵退伍证、党员身份证明、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A4纸)、3张红底大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,按要求如实填写《罗定市监察委员会、罗定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》等个人相关信息,逾期报名不予受理。
2.资格初审
工作人员将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,核发准考证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
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,考试采用体能测评及面试方式进行。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,面试实行100分制,体能测评不合格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。考试按先体能测评后面试的顺序开展。
1.体能测评。
(1)测评项目及标准:体能测评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进行。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要求:1000米跑≤4'35"。只测评一次,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。
(2)成绩确认: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,确认体能测评成绩无误后签名。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,测评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对象。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,由罗定市公安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。
(3)时间地点:体能测评时间、地点等由罗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。
2.面试。
(1)人选确定: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、核发准考证。
(2)面试方式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。
(3)时间地点:面试时间、地点等由罗定市公安局另行通知。
(三)报名注意事项
1.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,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,考试成绩无效,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2.考生须诚信报名,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。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,由此产生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3.考生提供的联系手机应准确无误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;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,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五、体检
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: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,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:1比例,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(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);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,空缺人选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六、政审和聘用
(一)政审: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,由罗定市监察委员会、罗定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。必要时,罗定市监察委员会、罗定市公安局可调取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核查。政审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规定实施,政审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。
(二)聘用:经体检、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名单在“泷州清风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平安罗定”微信公众号、罗定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,由罗定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。
(三)试用期:聘用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依法解除劳动关系。
七、薪酬待遇
本次招聘的看护队员工资薪酬约为5.4万元/人/年(含五险一金)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。另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包吃包住,并给予每人每天一定的特殊执勤补助。专职留置看护队员享有的假期和相关待遇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八、其他事项
本次公开招聘由罗定市监察委员会、罗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。由罗定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、罗定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,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监督电话:0766-3722126(罗定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)、0766-3766668(罗定市公安局监督室)。
咨询电话:0766-3721999(罗定市公安局政工室)。
附件:
罗定市监察委员会 罗定市公安局
2024年12月16日